紫雨书城 > 都市小说 > 我,屌丝道士,绑定厉鬼打工人 > 第992章 零食祭青春 空教室的回忆
    天色渐渐暗下来,村口的路灯亮了,昏黄的光线下,能看到飞虫在灯光周围打转。

    沈晋军站在路边,掏出手机想打个车,却发现这里信号不太好,滴滴根本叫不到车。

    “啧,忘了这茬了。”他咂咂嘴,正发愁呢,就看到一辆摩托车突突突地开了过来,停在了旁边的小卖部门口。

    骑车的是个中年大叔,穿着件蓝色工装,裤腿上沾着点油污,一看就是修摩托车的。

    “李叔?”沈晋军认出来了,这是村口修摩托车的李叔,以前还经常搭他的摩的去镇上。

    “哟,晋军啊?”李叔从车上下来,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刚从老屋回来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沈晋军点点头,“李叔,您这是收工了?能不能捎我去趟镇上?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啊。”李叔爽快地答应了,“上来吧,正好我也要去镇上买点东西。”

    沈晋军一抬腿坐上了摩托车后座,李叔发动车子,摩托车又突突突地响了起来,在夜色里颠簸着往镇上跑。

    风从耳边吹过,带着点泥土的味道,沈晋军抓着车座,突然觉得有点恍惚。

    好像很多年前,也是这样的夜晚,他搭着李叔的摩的去镇上上网吧,那时候觉得镇上的网吧就是全世界最热闹的地方。

    ***镇上比村里热闹多了,路边有几家亮着灯的小店,还有个不大不小的超市,是镇上唯一的正经超市。

    沈晋军让李叔在超市门口停下,付了车钱,还多给了五块钱:“李叔,谢了,这钱您拿着买瓶水喝。”

    “哎,你这孩子。”李叔客气了两句,把钱收下,骑着摩托车走了。

    沈晋军转身走进超市,超市里没什么人,只有一个年轻小哥在收银台玩手机。

    “欢迎光临。”小哥抬头看了他一眼,又低下头去。

    沈晋军推着购物车,在超市里转悠起来。

    他直奔零食区,看到什么拿什么。

    菟菟爱吃的胡萝卜干,拿了三大袋;小飞喜欢的薯片,各种口味都来几包;广成子肯定爱啃的鸡爪,多来点;还有叶瑾妍偶尔会吃的巧克力,也挑了几盒。

    他一边拿一边念叨:“这个不错,那个也行……”

    不一会儿,购物车就堆得像座小山,全是零食和饮料。

    收银台的小哥看得目瞪口呆,等沈晋军把东西全放到柜台上时,他忍不住问:“老板,你这是要批发啊?”

    “不是,给朋友带的。”沈晋军笑着说,“多少钱?”

    小哥噼里啪啦算了半天,报了个数:“一共五百八十六块五。”

    沈晋军直接扫码付了钱,把手机里最后一点余额也清空了。

    “对了,能不能帮我个忙?”沈晋军指了指那几大袋零食,“帮我送到镇中学去,就是那个废弃的老中学。”

    小哥更懵了:“送那儿去?那学校早就撤了,因为没生源,都空了好几年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沈晋军点点头,一本正经地说,“我准备用这些零食去祭奠我的青春,祭奠我的初恋。”

    小哥张大了嘴巴,半天没合上,过了好一会儿才竖起大拇指:“大哥,你牛逼!这操作我还是第一次见。”

    “帮个忙呗,运费我另算。”沈晋军递过去二十块钱。

    “不用不用,我正好顺路。”小哥麻利地把零食装袋,扛在肩上,“走吧,我带你过去。”

    ***超市小哥用电动三轮车把沈晋军和几大袋零食送到了镇中学门口。

    校门早就锈迹斑斑,上面的“某某镇中学”几个字掉了一半,看着挺荒凉。

    “就放这儿?”小哥把零食袋放下。

    “嗯,谢谢了。”沈晋军点点头。

    小哥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那堆零食,挠了挠头,骑着三轮车走了,走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头看了两眼,估计是觉得这哥们有点不正常。

    沈晋军等他走远了,点了支烟,靠在一棵老槐树上抽了起来。

    烟雾缭绕中,他看着眼前这座废弃的学校,心里有点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这里是他读初中的地方,虽然条件简陋,但也留下了不少回忆。

    他掐灭烟头,推开虚掩的校门,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校园里长满了杂草,篮球架歪歪扭扭地立在操场边,篮板都破了个大洞。

    教学楼的窗户玻璃碎了不少,风一吹,发出“呜呜”的声音,有点吓人。

    沈晋军径直走向教学楼,找到了自己以前的教室——初三(2)班。

    教室门没锁,一推就开。

    里面空荡荡的,桌椅早就被搬空了,墙上还残留着几句用粉笔写的口号,已经模糊不清。

    黑板上好像还有老师用粉笔写的数学公式,被雨水冲刷得只剩下淡淡的痕迹。

    沈晋军走到教室中间,站在那里,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好像还能听到同学们的吵闹声,老师讲课的声音,还有下课铃响时大家欢呼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突然想起了坐在自己前排的那个姑娘。

    李颖玲。

    那时候她梳着马尾辫,头发很黑很亮,上课时总爱把辫子甩来甩去。

    沈晋军那时候皮得很,总爱捉弄她,趁她不注意,偷偷扯她的辫子,或者在她的练习册上画小乌龟。

    每次李颖玲都会气得回头瞪他,脸红红的,像个熟透的苹果。

    “沈晋军,你烦不烦!”她总是这样说,声音又气又急。

    沈晋军就会装作没事人一样,嘿嘿傻笑。

    现在想想,那时候真是傻,喜欢人家,不知道好好说话,偏偏要用这种方式引起她的注意。

    毕业典礼那天,李颖玲找到他,把一本笔记本摔在他怀里。

    “沈晋军,我讨厌你一辈子!”她红着眼睛,丢下这句话就跑了。

    沈晋军翻开笔记本,最后一页上画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,旁边写着一行小字:其实你不捉弄我的时候,也挺可爱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还不懂,只觉得这姑娘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后来听说她去了市里读高中,又去了外地读大学,毕业后就在外地工作了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应该嫁人了吧?过得好不好?

    会不会偶尔也会想起,初中时有个总爱扯她辫子的讨厌鬼?

    沈晋军靠在墙上,又点了支烟。

    烟雾慢慢散开,像那些回不去的青春。

    他突然觉得有点好笑,自己居然真的像个傻子一样,买了一堆零食来祭奠青春。

    可仔细想想,好像也没什么不对。

    这些零食,既是给横江市那帮家伙带的,也算是给自己的过去告个别吧。

    ***沈晋军在空教室里待了很久,直到月亮升得很高,才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走到那几大袋零食旁边,拍了拍袋子。

    “希望你们能跟着我回去。”他小声说。

    然后,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玉佩,紧紧攥在手里。

    玉佩冰凉的触感让他冷静了不少。

    再见了,江州。

    再见了,李庄。

    再见了,我的青春。

    沈晋军闭上眼睛,用力捏碎了玉佩。

    一阵白光闪过,他和那几大袋零食一起,消失在了废弃的校园里。

    夜风吹过,空荡荡的教室里,好像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叹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