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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作为男人,也不便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只不过,和简莱维的关系还是要维持的。

    不能嫁给自己,不意味着断交!

    598:简莱维,你可以做外室的老大

    “闲哥,你真的不怪我吗?”

    郑雨玲看着唐永闲低声说,她知道这件事自己做得太自私。

    就算唐永闲表示不满,郑雨玲也会觉得正常。

    唐永闲非但没有责怪,反而流露出安抚的神情。

    这让郑雨玲深感触动。

    “何必怪你,本就是我考虑不周,平白给你们添了烦恼。”

    唐永闲含笑说道。

    他自然明白郑雨玲心中真正的念头。

    但这也很正常,任谁处在她的位置,首先维护自己都是人之常情。

    这世上是否真有纯粹的圣人,唐永闲并不清楚,也不在意。

    他只是觉得,身边之人不必如圣人一般。

    总为外人着想,难免让自己煎熬。

    时代早已不同,人该为自己而活。

    当然,家人除外。

    “好了,你们先聊,我去给简莱维打个电话,这份关系还需维系。”

    唐永闲说罢起身走向二楼,进入书房后拨通了一个号码。

    “喂,是我。”

    电话接通,他轻声开口。

    他能感觉到简莱维对待自己是真心实意的。

    只可惜两人并无婚姻的缘分。

    而且方才唐永闲想到一个问题:尽管他并无某种情结,但若真将简莱维娶进门,难保日后不会后悔。

    毕竟人的想法总会改变。

    反过来说,倘若他所娶的每一位妻子都是完整的,他便绝不会留下遗憾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郑雨玲倒是做对了。

    “唐,我现在心情很低落,不想说话。”

    简莱维轻轻叹了口气,终究是自己想得太天真了。

    不,或许该说,她心底仍存着一丝幻想。

    总以为再争取一下,或许还有成功的可能。

    但简莱维也明白,失败才是大概率的事。

    倘若她和郑雨玲身份互换,即便郑雨玲说破天,自己也绝不可能答应。

    如此一想,她心里反而舒坦了些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来找你闲聊的,是想告诉你,即便没有婚姻,我们依然可以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何况,进不了内室,还可以入外室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这也要看你愿不愿意。”

    唐永闲清楚,这个提议对简莱维而言有些强人所难。

    堂堂警务处副处长、港岛的皇家女王,给一个男人做外室?

    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。

    简莱维会失去颜面,会遭人耻笑。

    但唐永闲也知道,无论话说得多么动听,没有婚姻就意味着两人只是情人,而非家人。

    也许十年之内,关系仍能如初。

    可二十年、三十年之后呢?

    到那时,随便一点 都可能让两人渐行渐远。

    这是无可奈何的事。

    但家人就不同了。

    哪怕简莱维成了老太太,唐永闲依然会不时陪在她身边,不离不弃。

    这就是婚姻,这就是家人。

    “唐,你是认真的?”

    简莱维愕然反问。

    她做梦也想不到,自己有一天竟会考虑去做外室——这实在太离谱了。

    “愿不愿意取决于你。

    如果你想永远和我绑在一起,外室是你最好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,你是外室之首。”

    “此外,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运作一下。”

    唐永闲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599:新的办公室环境,感觉如何?

    面对唐永闲的提议,简莱维的心情可谓喜忧参半。

    喜的是正如唐永闲话中之意,她简莱维将成为他的妻子——虽是外室,但终究也是妻子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两人便能一生相伴,共进退,共患难,同享福泽。

    即便有一天简莱维容颜老去,唐永闲也不会离开她。

    她始终是唐永闲的人。

    可忧虑的是,简莱维该如何面对外人?

    她毕竟是公众人物,无数目光正聚焦于她。

    或许风平浪静时无人留意,可只要稍有动静,简莱维立刻会成为全港岛的焦点。

    到那时,她该如何自处、如何坦然面对?

    即便她自认修为不浅。

    “让我考虑一下,好吗?”

    简莱维无法立刻答应,她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斟酌。

    “可以。

    不过我得先告诉你运作的方式。”

    “事情很简单,你和郑雨玲大吵一架后达成共识,对外宣称你们都是我的女人,也都是正妻。”

    “但私下里,你只能算是外室。”

    “简,这不过是走个形式,只要表面过得去,能应付外人就行,不会有什么实质影响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记住,你不是为港岛市民而活的,自己开心才最重要。”

    “或者你也可以不同意,继续维持那段名存实亡的婚姻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是那句话,决定权在你手里。”

    唐永闲语气沉稳地说道。

    他并非铁石心肠之人。

    如果简莱维并非一心一意想嫁给他,唐永闲大可以放弃这段关系,转而扶持别人坐上警务处长的位置。

    但简莱维心甘情愿进唐家做小,并且拿出了十足的诚意。

    若是唐永闲就这样抛弃她,未免太不近人情。

    所以他想了这个折中的办法,让各方都能接受。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,一个月内我会给你答复。”

    简莱维说道。

    “明天的婚礼你来吗?”

    唐永闲问。

    简莱维犹豫了一下,笑道:“当然来,我要把郑雨玲想象成我自己。”

    说完,她便挂断了电话。

    唐永闲听着听筒里的忙音,默默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那句话果然没错,最难消受 恩。

    时间转眼到了傍晚。

    政务司办公楼里,一身职业装的朱姻走了出来,与同事道别后,看见夏可雯站在一辆迈 旁,便快步小跑过去。

    “夏 ,麻烦你来接我了。”

    朱姻礼貌地笑道。

    夏可雯客气回应:“不麻烦,上车吧朱 。”

    两人坐进迈 后排,车辆平稳驶入车流。

    车上,夏可雯问朱姻:“新办公室的环境还适应吗?”

    她的语气不再冰冷,显得柔和许多。

    对朱姻这个小姑娘,夏可雯也挺有好感。

    记得自己刚步入社会时,也是小心翼翼。

    虽然外表冷若冰霜,做事却一丝不苟,生怕出错被老板责备。

    只不过夏可雯的第一个老板就是唐永闲,倒没受过社会的毒打,只是天天被自己老板“毒打”。

    朱姻想了想,轻轻点头:“挺好的,同事们对我都很友善。”

    第一天上班,难免整天感到陌生。

    但由于唐永闲和简莱维的关系,所有人都对朱姻笑脸相迎,甚至带着几分讨好。

    毕竟如果能攀上简莱维这层关系,升职肯定是稳的。

    就算攀不上,至少也别得罪朱姻。

    在政务司工作的都是老油条,太懂得如何与同事相处了。

    “那就好,加油。”

    夏可雯微笑道。

    她和朱姻毕竟不算熟,虽是同龄人,但因自己不擅交际,也不知该聊什么。

    沉默中,迈 驶入太平山,停在山腰庄园的别墅前。

    一下车,朱姻就睁大眼睛环顾四周,忍不住惊叹:“夏 ,闲哥就住在这里?”

    太平山,港岛无人不知,朱姻自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但真正站在这片土地上时,她却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
    她做梦也没想到,自己有朝一日能来到太平山——港岛顶级的富人区。

    太奢华了,这里的一块大理石,说不定能买下她整个家。

    “是啊,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很震惊,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。”

    夏可雯由衷感慨:“能住在这里是每个人的梦想,但闲哥年纪轻轻就做到了。”

    “甚至山顶的港督府,闲哥也能轻松买下。”

    不过想住山顶恐怕不太可能。

    毕竟港督代表着真正的皇家女王。

    若让别人住在那儿,无异于踩在皇家女王头上。

    所以那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。

    看着发呆的朱姻,夏可雯笑了笑叫醒她:“朱 ,我们进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嗯,好的。”

    朱姻回过神来,随着夏可雯步入别墅。

    “闲哥,玲姐,敏姐,丽莎姐,大嫂。”

    走进客厅,夏可雯向唐永闲等人问候。

    在外她是唐永闲的秘书,但踏入太平山庄园,她便是唐永闲的女人,因此态度自然无需过分客气。

    “可雯来了,快坐。”

    郑雨玲含笑说道,随后目光转向夏可雯身旁神态拘谨、小心翼翼的朱姻:“你就是朱姻吧,过来这边。”

    朱姻望了唐永闲一眼,随即快步走到郑雨玲面前。

    “你好,我是朱姻。”

    她声音轻轻地说道。

    郑雨玲拉着她的手笑道:“我知道,闲哥同我提过。”

    说罢,郑雨玲先介绍了自己,接着逐一介绍了周惠敏等人。

    介绍完毕,她才细细端详起朱姻的面容——这又是一张足以倾城的容颜。
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能被唐永闲看中的女子,个个容貌出众。

    郑雨玲心里明白,单论相貌,对方甚至胜过自己。

    若非她最早跟随唐永闲,恐怕正室之位也轮不到自己。

    “开饭吧。”

    见人已到齐,唐永闲便吩咐佣人准备。

    很快,唐永闲、郑雨玲、周惠敏、丽莎、大嫂、夏可雯与朱姻七人相继入座。

    说起来,这是唐永闲首次将自己身边的女人聚在一起同桌用餐。

    此刻的感觉颇为惬意。

    若等到十年之后,众人皆有了儿女,孩子长大,那便是一个真正的家族了。

    到那时,唐永闲就得思考如何教育下一代。

    这方面他尚无经验,不过总能找到有经验的人来请教。

    至于找谁,日后再议也不迟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唐永闲的目光缓缓扫过众人的脸庞。

    郑雨玲与周惠敏必定是内室,或许还要加上夏可雯与朱姻。

    至于丽莎和大嫂,唐永闲并不打算给予名分。

    主要是他那几分“曹泽”